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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蓉城镇南部新城临城路东侧地块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2023-09-27 阅读:882

为加快推进青阳县蓉城镇南部新城临城路东侧地块商业项目整体开发,按照“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经我公司研究,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占地面积约53145.35㎡,设定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项目开发主要围绕旅游服务,打造富含青阳历史文化、风俗人情的特色商业街,其中旅馆用地占地比例不超过30%,剩余用地均为零售商业用地,停车位按1.0个/100㎡建筑面积配套设置,机动车地下停车率100%。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5m、局部高度≤60m,绿地率≥15%,日照间距≥1:1.25。

本项目招商方自持20%。

二、招商方

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商范围

青阳县蓉城镇南部新城临城路东侧地块商业项目整体开发,即项目勘探、设计、建设投入、营销管理、运营管理。

四、项目运作模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确定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通过招商确定合作方后,由合作方负责该项目开发和建设资金。具体合作事宜通过协议约定。

五、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约为七年六个月(含规划设计、报建、建设、销售、运营等)以内,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六、合作方式

(一)合同签订: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实施项目的建设与销售、运营等事宜。

销售定价:由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自主定价,中标投资人可以提出参考意见。

销售资金回笼:项目销售资金回笼至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四)投资资金回报方式:

1.中标投资人投资包干价的确定:根据项目设计工程预算(按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计价依据当该规范就有关事项规定不明或未作规定时,执行现行国家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材料价格按照《池州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8期信息价执行)下浮8%,确定中标投资人投资包干价。

2.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销售比例同比例按月支付中标投资人投资款。

3.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自持部分根据总工程建设进度按季同比例支付。

七、风险提示

合作方要考虑到的风险

1、施工期间矛盾处理

2、规划设计的期限                   

3、商业物业滞销风险

4、商业地产招商运营风险

5、房地产市场行情风险

6、整个工程的资金压力

7、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八、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合作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联合体单位注册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招商;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资方应承诺本项目如因投资方资金原因造成项目工程连续停工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招商方有权终止合同,投资方自动退出项目投资,并由投资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按协议约定处理;缴纳的项目实力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投资申请人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投资申请人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定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招商人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招商文件),以“得分最高”的投资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十、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资料获取: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方可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招商谈判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五)招商方确定及签订合同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受托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青阳论坛网站、青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网站、公众号。

十一、招商文件递交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点30分;

(二)文件递交地点: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投资人提交的联系方式、地址变更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参与)。

十二、招商保证金缴纳

投资申请人须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或对应保函),在2023年10月12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到账时间)通过投资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投资申请人,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人(企业)的投资申请人,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616559810300000059(备注:青阳县蓉城镇南部新城临城路东侧地块商业项目开发招商保证金)

十三、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四、项目招商特别说明

(一)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或召开答疑会。

(二)具备房屋设计、工程建设、策划销售的企业优先考虑。

十五、联系方式

招商人: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阳县天柱南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尚书房物管用房三楼

联系人:汪学民

联系电话:13955522266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最终以我公司解释为准。

 


青阳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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