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本公司在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矿产品输送廊道工程弃渣中可利用石灰石资产存货(第二批次)进行公开预售竞价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产品
特别提醒:
为保障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矿产品输送廊道工程施工进度及堆场需要,本次竞价公告时间为两天。
二、规格质量
本次竞价产品的规格质量均以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矿产品输送廊道工程弃渣中可利用石灰石资产存货为准(附产品现场照片)。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通过现场查看、抽样检测等途径,了解本次竞价产品质量及属性。竞买人参与报价竞买的,视为完全熟知、认可本次竞价产品规格、质量。
三、产品计量
产品计量以青阳青源矿业有限公司现场地磅计量结果为准(以吨为计量单位)。本公司与竞得人在提取货物离场前共同签字确认。本公司与竞得人在签订交易(销售)合同后,产品质量责任和保管、安全、运输、保险、灭失与毁损等风险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竞价须知
1、通过本公开竞价获得的弃渣(石灰石)竞买人为竞得人,本公司与竞得人签订弃渣(石灰石)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销售量、中标价、双方权利义务等。
2、竞买人必须在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交易量的提货(具体以宝镁廊道施工进度及现场堆放数量为准)。
3、本次提货量以10月31日前交易过磅称重为准,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过磅数量达到2万吨后,视为交易完成,竞得人应终止提货;如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过磅数量未达到2万吨,则最终结算价款按最终提货累计计重数量计算(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提货价款÷交易数量*最终提货累计计重吨位),多余价款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4、竞买人在提货现场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在提货现场做好产品签收、提货调度等工作。竞买人现场工作人员伙食自理。
5、提货地点为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矿产品输送廊道工程施工地段堆场,提货方式为竞得人自提,运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提货车辆安排和涉及的一切安全、环保、交通等责任均由竞得人单方面负责。
6、竞买人不能按要求提货导致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矿产品输送廊道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的,经本公司一次书面通知要求改进仍达不到要求的,本公司将采取停止供货、按比例没收履约保证金、结算货款、终止合同等措施,同时有权将本竞价交易订单指派给第三方交易提货。
7、竞得人提货车辆须按国家标准核载。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具有建筑安装、商贸批发、石料(或矿石/砂(沙)石/非金属矿/建筑材料或固废综合利用)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
2、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买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竞得人:
(1)竞买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竞买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竞买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竞买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竞买人因环保或安全生产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或处理的。
4、竞买人被本公司列入失信客户名单;
5、本公司不接受联合体、个人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
1、本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2、欲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报名前应将本次竞买保证金汇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合格竞买人名称一致)。
3、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账号:20010097490166600000036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华山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MA2UHAURX1(1-1)。
七、竞买人竞价资料提供
1、应提交的竞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价交易承诺书(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货调运计划
(6)竞价报价单(原件)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且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本公司不予退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资料递交
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资料递交时间,将上述(1)-(5)资料统一密封后递交,将上述(6)竞价报价单另行单独密封递交。竞买人递交的所有文件不得涂改,不得有漏项,并加盖印章。
3、资料查验
本公司对竞买人所递交的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查验。资料递交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方可参加竞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买。
八、竞价评审原则
1、竞买人对本次竞价产品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为货物自提单价,单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报单价除与底价相同外,高于底价1%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报价,竞买人竞买产品所报总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多个竞买人所报总价相等且为最高价,按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若本次竞价产品无有效竞得人,本公司将按程序重新启动该产品竞价交易。
3、竞买人未按本公司提供的竞价报价单格式报价或低于竞买低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货款支付与结算
1、本公司对竞得人提货实行一次性交付。
2、竞得人须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履约保证金为竞得产品总价的10%且不低于5万元。货款金额为竞得产品总价的全部价款。竞买人竞得产品后当日,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本公司收款账户;同时将全额货款汇入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汇入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3、竞得人按本公司认可的提货装运计划组织产品转运。
4、竞得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控制节点内提完所购产品,经双方财务对账结清货款、开据销售发票(含税,税率为13%)。如不能在规定交易控制节点内提完,则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按未完成进度数量和金额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且不低于1万元,如由此造成安徽宝镁廊道工程施工进度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5、本公司销售发票中付款方为实际竞得人,付款方名称必须与竞得人名称一致。
6、竞价交易全部完成后,本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
十、竞买保证金退还
未取得竞得人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一、竞得人资格放弃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汇入履约保证金、货款或拒绝签约或未在本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及时签约,视为其放弃竞得人资格,本公司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重新依据竞价评审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二、信息发布
本公告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在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青阳网和本公司公告栏公开发布。
十三、竞价资料递交和评审时间及地点
1、本公告竞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本公告竞价评审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未按指定时间到场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本公告竞价资料递交和评审地点在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青阳县杨田镇工业集中区)一楼会议室。
3、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905667126)。
十四、其他
1、本公告附件是本公告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竞价交易承诺书
4、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价报价单
7、产品现场照片一组
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