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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石料(土夹石)竞价公告(2024年第12期)
发布:2024-12-13 阅读:2017

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本公司清场剩余的废土石料(以下简称土夹石)进行公开预售竞价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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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格质量

本次竞价产品的规格质量均以本公司原料堆场的现场实物为准(见附件照片)。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通过现场查看等途径,了解本次竞价产品质量及属性。竞买人参与报价竞买的,视为完全熟知、认可本次竞价产品规格质量。

三、产品计量

产品以本公司现场地磅计重的磅单统计数(过磅总吨位)计量为准本公司与竞得人在签订销售合同后视为产品全部交付。交付后,产品质量、装载、运输、安全、灭失和毁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竞价须知

1、通过本公开竞价获得的本批次土夹石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本公司与之签订土夹石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提货量、中标价、双方权利义务等

2、竞买人必须提前做好提货计划,及时安排车辆装载转运, 2024年12月25日前须完成全部提货,逾期视为合同结束并终止,如本公司原因则相应延长提货期。

3、本竞价土夹石须按本公司堆场现场要求和现场堆放量进行装载,竞得人不得破坏堆场擅自装载,最终交易量以本公司现场地磅计量磅单统计数量为准,如少于竞拍数量,则退还多余货款。

4、提货地点为本公司原料堆场,提货方式为竞得人自提;装车及运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提货车辆须按国家标准核载,竞得人提货车辆安排和涉及的一切安全、环保、交通等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如不能在本公告规定交易控制节点内提完,则根据合同约定立即终止合同,不得进行剩余产品的装运工作,并按照已装运数量结算货款。

6、竞得人及其现场工作人员须服从本公司现场管理,在提货现场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做好一切安全提货调度工作。竞得人在作业过程中造成本公司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具有建筑安装、商贸批发、石料(或矿石/砂(沙)石/非金属矿/建筑材料或固废综合利用)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

2、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买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竞得人:

(1)竞买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竞买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竞买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竞买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竞买人因环保或安全生产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或处理的。

4、竞买人被本公司列入失信客户名单;

5、本公司不接受联合体、个人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

1、本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2、欲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报名前应将本次竞买保证金汇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合格竞买人名称一致)。

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账号:20010097490166600000036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华山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MA2UHAURX1(1-1)。

、竞买人竞价资料提供

1、应提交的竞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价交易承诺书(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价报价单(原件)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且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本公司不予退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资料递交

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资料递交时间,将上述(1)-(5)资料统一密封,将上述(6)竞价报价单另行单独密封后一并递交。竞买人递交的所有文件不得涂改,不得有漏项,并加盖印章。

3、资料查验

本公司对竞买人所递交的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查验。资料递交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方可参加竞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买。

、竞价评审原则

1、竞买人对本次竞价产品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为货物自提单价,单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报单价除与底价相同外,高于底价1%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报价,竞买人竞买产品所报总价最高的为竞得人;若多个竞买人所报总价相等且为最高价,按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若本次竞价产品无有效竞得人,本公司将按程序重新启动该产品竞价交易。

3、竞买人未按本公司提供的竞价报价单格式报价或低于竞买低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货款支付与结算

1、本公司对竞得人提货实行一次性交付。

2、竞买人竞得产品后当日,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3日内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3、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组织装运,销售货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销售货款时,竞得人应提前预付相应销售货款。

4、竞得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控制节点内提完所购产品,经双方财务对账结清货款、开据销售发票(含税,税率为13%)。结余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货款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本公司销售发票中付款方为实际竞得人,付款方名称必须与竞得人名称一致。

十、竞买保证金退还

未取得竞得人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得人资格放弃

竞得人拒绝签约或未在本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及时签约,视为其放弃竞得人资格,本公司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重新依据竞价评审原则确定竞得人。

、信息发布

本公告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在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青阳网和本公司公告栏公开发布。

十三、竞价资料递交和评审时间及地点

1、本公告竞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本公告竞价评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未按指定时间到场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本公告竞价资料递交和评审地点在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青阳县杨田镇工业集中区)一楼会议室。

3、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905667126)。

、其他

1、本公告附件是本公告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竞价交易承诺书

4、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价报价单

7、产品现场照片一组


土夹石竞价公告附件1-6(第12期20241213).doc

产品现场照片.docx

 

青阳县兴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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