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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 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2022-10-27 阅读:953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向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查。

一、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回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走过百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五年来,中央纪委召开7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5次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要求,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两个维护”中践行对党忠诚,在深化改革中实现战略重塑,在正风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推动构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坚定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领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牢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中央纪委常委会建立集体学习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等重要论述开展28次集体学习,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加强理论研究阐释,组织编辑《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头领学促学、作党课报告。加强学习调研,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常委牵头开展40项重点课题调研,带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职尽责。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定位,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纪律监督体系、国家监察体系,构建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构建完善执纪执法、监督治理贯通体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面有效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整合资源,联动协作,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自觉服务保障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中谋划部署推进,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贯通起来,推动监督融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实施之中,融入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民生项目具体落实之中,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作用。对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的人和事,旗帜鲜明坚决斗争。

坚定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党百年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完善纪法规定,严格执纪、严肃纠风、严厉反腐,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深入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制作播出《国家监察》《零容忍》等系列电视专题片,讲好反腐败的中国故事。

(二)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

自觉履行“两个维护”使命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请示报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违纪违法行为,铲除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政治团伙,消除党内存在的严重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

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促进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抓好疫情防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应急机制等重要部署跟进监督,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项目全程监督,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等发展战略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专题研究、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廉洁理念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严肃查处生态功能区违法建设、矿产资源区非法开采、债务风险突出地区违规举债等问题。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不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底、执行纪律作风要求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三)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管党治党、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坚守监督专责,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贯穿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全过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深做实纪检监察监督。坚持立规明纪,提请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使其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执纪必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坚持纪法协同,推动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有效对接,实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相互贯通。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精准研判办理,提升信访监督质效。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695.6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7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31.6万件。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整体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3.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7.8万人次,占25.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5.4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32.6万人次,占3.5%,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8.7万人,因其他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23.9万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跟踪回访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以精准规范问责促进担当作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完善问责情形,严格问责程序,精准有效问责。针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和其他严重事故事件,深入调查履行领导责任、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针对防疫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指导有关地方精准稳慎开展调查追责。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建立问责提级审核、协同把关、质效评估等制度,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区分责任、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五年来,全国共问责党组织3.9万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9.9万人。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常抓不懈、紧抓不放,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治理腐败,不断探索“三不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在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和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向纵深推进。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党内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在贪腐问题上没有“铁帽子王”,坚决惩治利用公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和特权行为,综合运用政治、纪律、法治方式,查处一批多年积累的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防范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深入整治“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查处行贿行为,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五类对象严肃惩治,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健全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261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6.6万件,处分299.2万人;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4.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3万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8.1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020年以来21.6万人主动交代问题。

坚决铲除重点领域腐败毒瘤。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在金融领域,果断查处违背党中央战略决策、搞权钱交易幕后交易的腐败分子。在国企领域,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在煤炭资源领域,全面清查涉煤腐败,推动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专项整治。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查从立项招标到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认真办理审计移交的重点事项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转让和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集中治理执法司法、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人防、供销、医药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管理规范。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乱象得到清理遏制。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提出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等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动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涉腐洗钱犯罪,有效阻遏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建立健全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五年来,“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708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92人,追回赃款352.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金融信贷、资源交易、财政支出、科研管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汇编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领导干部对照自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落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意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意见,自觉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有力纠治“四风”

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把握“四风”与腐败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特征,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一年接着一年抓,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清醒认识作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精准施治、久久为功。制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意见,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查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对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的坚决查处。健全每月公布查处结果、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连续108个月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五年来通报23批169起典型案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8.6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8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5万人。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查处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任性决策、庸懒无为和基层干部推诿扯皮、冷硬横推问题,督促纠正文山会海、频繁填表报数、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重点治理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推动建立为基层减负机制。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2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5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3万人。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出台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地方和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国企商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土壤条件,做到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推动移风易俗,治理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六)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22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79次领导小组会议、9次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4次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9轮巡视,确保巡视利剑震慑常在。

全面深化政治巡视。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视根本任务,紧扣党的领导职能责任,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巡视监督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把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参与监督渠道,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24.6万件次。推动巡视组和被巡视党组织同题共答,充分调动被巡视党组织发现问题和整改解决问题积极性,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内生动力。

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中央巡视组共巡视282个中央单位和地方党组织,各省区市党委完成对8194个党组织巡视,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省区市党委巡视全覆盖。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紧盯权力责任,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中央巡视组与干部群众谈话5.8万人次,发现问题1.6万个,移交一批问题线索。创新组织方式,有序推进常规巡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提级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建立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与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确保精准发现问题、报告问题。

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制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综合监督作用。中央、省、市、县四级全部建立巡视巡察制度,178个中央单位开展内部巡视,各地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模式。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对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加大推动力度,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现场指导督导,引导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稳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中央单位共巡视7836个党组织,市县两级共巡察88.2万个党组织。

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定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意见,明确责任要求,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创新巡视反馈方式,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把整改融入从严管党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对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虚假整改问题严肃问责。开展联动整改、协同整改、集成整改,推动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不断提高整改实效。推动建立整改评估机制,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综合用好巡视成果,中央巡视组共形成专题报告84份,向党中央、国务院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视情况103次,向中央改革办提供专题报告44份。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反腐重中之重,因地制宜,精准施治,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实基层监督,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村(社区)“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组“小微权力”提级监督。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更加健全,基层监督能力明显提升。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整治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原贫困县集中的7省(自治区)实地调研督导,重点纠治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责任职能不落实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的严肃处理。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保障落实到位。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紧盯乡村振兴重点规划、工程项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9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万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万人。

促进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督促职能部门和地方责任主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地方完善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管理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3.2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9万人。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协同立案、协同推进,坚决惩治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直接组织、参与黑恶组织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推进“打伞破网”机制化常态化。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督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择性执法、“纸面服刑”、违规违法“减假暂”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3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2万人。

(八)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开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项检查,建立法规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统一的工作规范、工作标准。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完善与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协调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工作运行规定及流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落实党中央要求,依照宪法规定,由各级人大产生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规范留置审批等程序,严格依法运用监察措施,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与政法机关共同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案件协调配合、涉案财物处置等对接机制,持续推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上而下、依法有序开展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增强派驻监督效能。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47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32家单位;在53家中管企业设立纪检监察组或国家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向15家中管金融企业和3家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担任国家监委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开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优化省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开展省级纪委监委向省管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健全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完善请示报告、述职报备等制度。五年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共处置问题线索150.5万件、立案39.9万件、处分36.9万人,2020年以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9万份。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制定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健全监督力量整合、措施运用、成果共享等机制。统筹纪检监察监督资源、力量,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促进全系统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进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深刻把握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内在一致性,自觉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职权法定、程序规范、监督有力。

构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按照党中央要求起草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委工作条例、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党纪处分批准权限规定等中央党内法规,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等法律,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健全国家监察法治体系。五年来,纪检监察主要法规制度共增加111项,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完善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证据标准,发布3批共11个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不断提高。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构建审查调查标准化体系,防范安全隐患,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障。紧贴工作实际强化实战练兵,组织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以信息化促进提升专业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建设贯通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化系统,建成覆盖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完善大数据查询监督平台等系统,建立从信访举报到案件审理等各部门相互衔接、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网络安全工作体系,筑牢安全保密防线,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作支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表彰宣传纪检监察战线时代楷模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传承弘扬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加强中央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组织优势和系统作用。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转变文风,厉行勤俭节约。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引进充实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对基层队伍建设的指导,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逐步健全课程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纪检监察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方面能力明显增强。

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接受中央巡视为契机,全面检视和整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存在的问题。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决防范不作为和乱作为两大风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组织授权,明确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健全反映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等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打听、干预监督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的约束。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五年来,全国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3万人,组织处理721人,处分1.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620人。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坚持不懈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和鲜明标识,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党中央权威得到坚决维护、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信赖更加坚定,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更加稳固。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7.4%的群众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原因在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在于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认真落实,在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积极参与。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纪检监察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方式把握不全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载体举措不丰富,纪法衔接不够顺畅,贯通执纪执法水平不高,内控机制不够健全,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更好把握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引领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指导思想,是党的事业的制胜法宝,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党的创新理论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坚定有力、行稳致远。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在新时代,督促全党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自觉地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坚守政治原则,履行政治责任,防范政治风险,不断丰富政治监督常态化的方式手段,推动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只有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才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四)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纪检监察工作实质是同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敢于善于斗争是基本要求。必须始终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顽强意志,以党性立身做事,秉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意志,练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员干部出问题,既有个人思想原因,也有制度漏洞、监督不力因素,需要系统施治、合力破解。必须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内在联系,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六)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事关重大,考验的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体现的是对事业的责任与担当。必须自觉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精准定性量纪执法,规范谨慎秉公用权,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

(七)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正风肃纪反腐既是严肃严格的执纪执法工作,也是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统一起来,既讲除恶务本,又讲树德务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

(八)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是重要政治工作,坚定和稳妥内在统一,守正和创新相辅相成。必须始终坚守正道、遵循规律,对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坚定明确、坚如磐石,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主动适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时研判、稳妥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保障。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党纪国法相互衔接、权威高效的执行机制。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巩固深化政治巡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巡视全覆盖任务,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

(三)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能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对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滥用执法司法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严惩不贷。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行贿人的惩治惩戒。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化“天网行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四)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点放在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涵养时代新风。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对党忠诚、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卫士。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践行“三严三实”,在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中接受考验。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理论体系。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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