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招标人名称: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询价函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对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13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30日历天。
4、最高限价(包干价):13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竞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4提供3年内的(2019-2022年)土地增值清算业绩合同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文件领取
1)报名领取文件时间:2022年 10 月9日至2022年 10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文件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一楼
3)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送达、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 10月 13 日15:00在青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17-7号)。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17-7号
联 系 人:丁俊
电 话: 18156635639
(二) 报名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一楼
联 系 人:陶唯思
电 话:0566-5117089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
2 | (一)项目单位: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17-7号 联系人:丁俊 (二)报名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一楼 联系人:陶唯思 电话:0566-5117089 |
3 |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二家的;直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只有一家的,则为直接采购方式,无符合响应的,本项目流标。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询价公告 |
5 | 报价须知:最高限价(包干价):13万元 |
6 | 投标保证金:无 |
7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8 | 供货地点(服务地点):安徽池州市青阳县 |
9 | 勘察现场:自行踏勘现场。 |
10 | 投标书递交至:见采购公告 投标递交时间:见采购公告 |
11 | 开标时间:见采购公告 开标地点:见采购公告 |
12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
13 | 履约保证金:无 |
14 | 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出具完整成果文件经税务主管部门认可通过,履约完成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询价。
2、项目概况:见询价公告。
3、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竞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4提供3年内的(2019-2022年)土地增值清算业绩合同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二、询价文件的组成
1、询价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询价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在收到询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询价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询价的投标人。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提供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其他资料。
2.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询价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询价声明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4)经询价小组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5)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开标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开标由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3.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送达询价小组进行评审。
六、询价
1、 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组成的询价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询价。
2、询价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有关人员3人以上组成。
七、评审标准
第一条 为了做好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招标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即直接转为竞谈方式,若只有一家的,则为直接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
1、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人员配备、合理周期以及询价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服务内容、人员配备;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2、询价过程中,如果询价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第三条 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第四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服务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五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报价不低于投标成本;
(五)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评审指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
第八条 评委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
序号 | 内 容 | 合格条件标准 | 备注 |
1 | 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 合格、有效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报 价 | 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控制价 | |
5 | 业绩 | 真实、有效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注:1、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第九条 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符合性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一条 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委会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后,评委会应写出评审纪要并签字。评审纪要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四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授予合同
1、 评审后,评委会将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按其得分高低,由高到低排出1-3个中标候选人。
2、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或其他特殊情况,依次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我单位将在网站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我单位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可以变换采购方式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二家的;直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若只有一家的,则为直接采购方式。
十、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一、项目概况
1、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土地面积110304.9平方米(其中划拨方式取得88844.9平方米,出让方式取得21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150.16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面积128299.47平方米,商品房面积70750.69平方米),工程投资约4.0亿元。
2、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土地面积21325.28平方米,安置房总建筑面积32683.13平方米,工程投资约0.6亿元。
二、工作内容
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工作,划分成本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填报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报表,辅导申报和缴纳税款、退税事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负责与税务协调,保障清算工作顺利完成。
三、 质量要求
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要求与上级税务要求相吻合,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安排专业人员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服务要求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营各项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招标人完成相应工作;
2、中标人应对服务工作中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3、中标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招标人专有。
4、招标人对专业人员等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人员的清算结果有重大偏差的,招标人可直接解除合同,投标人还应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六、控制价
最高限价(包干价):13万元。
七、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出具完整成果文件经税务主管部门认可通过,履约完成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2022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 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
项目负责人 | |
服务期 |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备注 |
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次询价全部内容及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投标人应向建设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2、本表中如存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投标人须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须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除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此表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拟定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分项报价 | 备注 |
1 | 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 | ||
2 | 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 | ||
3 | |||
… | …… | ||
合计 |
备注: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 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必不可少的人员成本、税费等费用。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补充分项内容。
4、表中所列服务内容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其它费用不限于:保险费、培训及技术服务费等。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开标一览表格式 | |
二 |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 |
三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四 | 投标函格式 | |
五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六 |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格式自拟)
致:(采购单位的名称)
1、根据贵方采购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总投标价为(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有效期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相关设备,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
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青阳县光华家园农民集中安置房及蓉城镇光华村旧城改造工程峰和园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