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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县缫丝厂宿舍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公告
发布:2022-04-11 阅读:865

原县缫丝厂宿舍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公告(有产权证房)

为切实消除原缫丝厂宿舍区房屋居住安全隐患,保障该宿舍区群众居住安全,改善和优化居住环境,现就原县缫丝厂宿舍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实施单位

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县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整治期限

20224月至202212

三、整治方式

1、就地重建。拟在原地重建新房,原则上每套房屋面积60余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设计面积为准)。

2、房屋置换比例。置换面积按证载面积1:1.20计算,实际回迁房面积大于置换面积部分,超出10%以内部分住户按1050元/平方米找补给整治实施单位,超出10%以上部分住户按2100元/平方米找补给整治实施单位。每户只能置换一套。

3、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等补偿:住户现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等参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文件标准登记与结算;过渡期过渡费(房租)每月按800元/户补助,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回迁房通知交付之日止;搬迁费1600元/户补助。

4、签订回迁协议。住户与整治实施单位签订回迁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5日内搬离宿舍区居住房屋,室内所有物品自行处理,将房屋及附属物(含搭建部分)交由整治实施单位处理。

按协议签订时间顺序选择新建回迁房。

5、新建回迁房管理

(1)回迁房为毛坯房。

(2)回迁房按实际面积办理产权证,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县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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